请管理员禁言此人,永远封杀注册ID和IP!
出于对我们坛子的有序甚至是安全,请管理员赶紧删除“出售海关罚没手机,有意者请联系:13751653896 李先生”的帖子并对该人“艳祥”处以极刑——永远封杀ID和其IP!
我小丁第一个赞成!坚决取缔垃圾信息,广告忽悠! 小丁赞成此极刑!: : 爱卿所言极是,着斩立决,即刻行刑,先奸后杀: 已经斩立决!哈哈哈~~我们的坛子最伟大!我们的豪客大叔们最伟大!
万岁~~~ 最烦这些发垃圾广告的 .....豪哥的眼睛是火亮的 原帖由 djh000 于 2009-8-12 13:28 发表 http://www.fengyunbik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已经斩立决!哈哈哈~~我们的坛子最伟大!我们的豪客大叔们最伟大!
万岁~~~
豪客大叔们?有很多?我汗一个…… 这个LZ 也该删。。。。。。
犯了如下版规
1将广告帖原封不动转
2 手机号未做修改转贴 小骚丁!因该封你为风云论坛里的居委会大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应该...先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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