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贝卖场 发表于 2009-8-29 21:53:02

豪客 发表于 2009-8-29 22:42:02

请楼主遵守论坛关于商家的规定。
先把商业广告删除,以免不愉快。

如果要以商家身份出现,请先去“购车咨询”版按商家的要求发正式贴,先介绍自己,然后再发商业贴。

注意:论坛只有“购车咨询”版可以发广告。如果在其他版面发广告、店铺链接等,都将会受到惩罚。

莫莫 发表于 2009-8-30 00:16:52

严惩不贷~~

豪客 发表于 2009-8-30 00:20:46

楼主新来,可能不了解情况。
改了就好了。

西贝卖场 发表于 2009-8-30 16:09:08

新人报道不懂规则,多谢管理员提醒

hubro 发表于 2009-9-1 18:15:37

欢迎新朋友


2009-9-1 18:04:42

小拐 发表于 2009-9-1 18:28:25

欢迎新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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