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贝卖场
发表于 2009-8-29 21:53:02
豪客
发表于 2009-8-29 22:42:02
请楼主遵守论坛关于商家的规定。
先把商业广告删除,以免不愉快。
如果要以商家身份出现,请先去“购车咨询”版按商家的要求发正式贴,先介绍自己,然后再发商业贴。
注意:论坛只有“购车咨询”版可以发广告。如果在其他版面发广告、店铺链接等,都将会受到惩罚。
莫莫
发表于 2009-8-30 00:16:52
严惩不贷~~
豪客
发表于 2009-8-30 00:20:46
楼主新来,可能不了解情况。
改了就好了。
西贝卖场
发表于 2009-8-30 16:09:08
新人报道不懂规则,多谢管理员提醒
hubro
发表于 2009-9-1 18:15:37
欢迎新朋友
2009-9-1 18:04:42
小拐
发表于 2009-9-1 18:28:25
欢迎新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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