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房屋纠纷的法律问题,大家帮帮忙
有一处宅基地,一审分成3分,哥三一人一份,老大提出上诉,并且在一审二审中间的时间盖房,侵占了一审老二的宅基地,二审保持原判,请问,现在老二怎么可以要回自己的地盘?强拆他们的房子可以么,因为上诉法院不管,说地是国家的,只管分房子{:6_220:}大家快帮帮忙啊 晕,又是典型的不作为啊,不太懂,帮顶 你说的分地还是分房?我理解是分地,“宅基地”的土地性质应该是农村集体性质而非国有。在二审终审裁决维持原判,此时,一审判决内容才生效。土地已经确权,老二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要求老大自行拆除房屋以保护老二对宅基地所有权,老大不履行,老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常的做法是先拆房,然后执行老大的财产来支付拆房费用。希望能帮上忙:
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但这土地上房产的收益权是个人的,是应该三个人均分的。 利益的冲突,希望能平静的解决。 哥三什么事不好商量呢,何必上法庭,
弄的亲人都翻脸了,难道以后真的能行同陌路吗.
希望能大家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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