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至商 发表于 2011-5-30 20:09:11

1、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必须由监护人陪同,或具有由监护人签字的书面免责声明,否则不能参加活动;
2、对于参加活动但又存在隐瞒真实年龄、提供虚假监护人或者伪造监护人签字等欺骗行为的未成年人,领队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道德上的责任;
5、请车友谨慎参加由未成年人发起的活动,并请自己承担风险;
               ——引用自 论坛【未成年人附加免责声明】
现在成年人参加各种活动,出了问题都会又各种麻烦。绿野有各种多例子,更别提未成年人了。而且未满12周岁还违法了。就算是最轻的摔车,也会给自己惹出一身骚,何必呢。

小洲 发表于 2011-5-30 20:21:36

转个老帖
http://bbs.cyclist.cn/thread-19736-1-1.html
主讲:邹卓钢 (深圳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秘书长)

栋宸 发表于 2011-5-31 07:08:36

回复 小洲 的帖子

那么这位邹卓钢所讲与交规不同的地方,是以他讲的为准,还是以交规为准?

小洲 发表于 2011-5-31 09:28:44

去年的帖子.
http://qnck.cyol.com/content/2010-09/03/content_3406073.htm

仁者见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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