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行552 发表于 2011-6-8 10:31:27

LZ消消火,先抓紧时间看好自己的伤,保留好所有的单据,其它的事情以后再说,毕竟身体是自己的啊。

放射源 发表于 2011-6-8 11:01:06

lz把身体养好再找他理论

阿里山 发表于 2011-6-8 11:11:55

唉,北京市还倡导环保,绿色出行。结果却连最基本的自行车道都不能保障安全,是在可悲!
现在我骑车,帽子上一定夹着记录器,随时记录路上的状况,就是希望万一,万一有一天发生什么事,有个证据!

ksb2000 发表于 2011-6-8 11:41:24

路上一定要小心。尤其是城里。速度稍微慢点。

BJ合金装备 发表于 2011-6-8 11:41:40

交通队开的单子上有对方姓名和 身份证号,如果是一半责任的话,你到法院一告一准,对方会给你一半的费用,还有付起诉的费,你可以多找一些证据,比如医院开的病假,之间的费用,还用修车的费。

寿寿 发表于 2011-6-8 12:04:33

同情楼主,先看病。然后去法院起诉。我今天在仰山桥北,非机动车道上让一个开车的别了一下,然后加速超过停在他前面理论,nb司机还骂人,打122和110报警。最后司机道歉走人。

冰峰82 发表于 2011-6-8 12:38:45

人没事就好,楼主好好保养自己的身体。自行车道经常被机动车占着。。

悍马一支枪 发表于 2011-6-8 12:59:58

回复 djjssk 的帖子

兄弟你身体没事最重要。你要这么想“你是受的肉体的伤害,他是受心灵的伤害”,如果他无德必将自毁,

新西峰秀色 发表于 2011-6-8 13:08:01

安慰楼主一下。你没有遇上药家鑫。

叶落羽 发表于 2011-6-8 13:18:29

养伤为重!伤好了再想怎么找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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