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落羽 发表于 2011-6-26 13:50:15

今天和公交车“追尾”了

今天要去参加朝阳公园的活动和几个车友约好在安贞桥汇合由于住的比较远所以早上6点起床洗漱完吃饭就往会合地点赶

经过清华西门公交站的时候   前面一个公交车正在上人   于是放慢速度   快到车跟前的时候公交车开动了我在后面几米处按照当时的情况公交车在加速 我在减速肯定不会出问题可谁知刚几秒钟突然前面的公交车刹车停住了!我立马刹车并就往车的左侧闪(因为右侧闪不过去)   结果还是没全部闪出去:   右边的燕把撞到了公交车左侧的尾灯上尾灯的外壳飞了出去我右手轻微擦伤(还好带了手套)右腿擦伤且感觉有些疼。 我当时想着参加活动   伤势也不算严重就没打算跟司机纠缠谁知司机不干了非要跟我理论。心想估计活动也参加不成了就跟车友打电话说让他们不用等我了.

后来交警来了听了事情经过以后说我要负全部责任说我占用机动车道??(尼玛是不是有公交车的地方都是机动车道!)然后追尾.:我当时就哭了!(可惜欲哭无泪..)   我爸要是李刚我当场就抽死你Y的!:   后来经过我再三说明交警还是确定我要负全部责任   好吧赔偿吧哥认了!结果司机就说了   400块钱! 我一听就笑了: 一个尾灯壳要400?尼玛坑爹啊! 人家说:不知道现在什么都涨价了啊 我就坑爹了怎么滴!    交警又说:他是不是坑爹我不管 要么私了要么开单.好吧我认了..:可是当时身上只有几十块钱于是给附近同学打电话又让他给我送过来400..然后我就坐下和司机开始聊天了谈人生谈理想 谈个人对坑爹的看法~:   

二十分钟后   同学过来了我含着泪把钱交到了司机老奶奶手里看见他那贪婪的眼神够了真的够了!哥就当拿去喂狗了这个“爹”俺当不起赶紧好好开车去吧孩子.哥祝你身体健康全家幸福和谐··和谐··谐····:

经过了这次事件也让我长了教训:市区的路上骑车速度一定要慢 反应一定要快!尤其是前面有公交车的时候.可能还是我太快了 要不然也不会撞上去另外此公交车司机上辈子是折翼的天使伤不起~以后遇见了我会绕道而行的。:

破财免灾阿弥陀佛~~:
http://www.fengyunbike.com/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叶落羽的微博

豪客 发表于 2011-6-26 13:54:28

慰问一下楼主,呵呵,楼主也伤不起啊。
从交规角度,确实是楼主全责,因为:
1. 楼主在后边,追尾,因为楼主没有保持合适的安全距离;
2. 楼主在公交车道或机动车道内,属于不按车道行驶;

如果:楼主在自行车道内,那还有得说说。

左右不分 发表于 2011-6-26 14:04:05

唉 遇到这种事不应先给她钱……你怕警察开单吗?给400元还不如喂狗了呢!如果是公交车出站的话拿着单子你还可以申请复议。这下连讲理的地儿都没有了!

豪客 发表于 2011-6-26 14:13:10

左右不分 发表于 2011-6-26 14: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唉 遇到这种事不应先给她钱……你怕警察开单吗?给400元还不如喂狗了呢!如果是公交车出站的话拿着单子你还 ...

如果公交车出站时,从侧面撞击了你,或者你从侧面撞击了公交,那还有得说说。楼主是从后边撞的,就算是出站,也没得说。

梁心2010 发表于 2011-6-26 14:20:18

哎,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无敌风火轮 发表于 2011-6-26 14:22:40

深切慰问小郑同志!就像你说的:破财免灾吧!以后上路得注意力高度集中!

叶落羽 发表于 2011-6-26 14: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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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记错的话我应该是在自行车道   是在最靠右边的路上.    但是我不能确定那条道是不是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公用的车道.
不过事情已经结束~我也只能发发牢骚而已~:

叶落羽 发表于 2011-6-26 14: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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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缺乏知识惹的祸啊没文化真的很可怕~:只能吃一堑长一智了:

叶落羽 发表于 2011-6-26 14: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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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只是今天没能去参加活动有些遗憾   昨天还在纠结要不要花200块钱换一副光头胎呢这下好了~两幅出去了~:

叶落羽 发表于 2011-6-26 14: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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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天感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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