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 发表于 2011-10-17 18:08:31

支持。

陪练 发表于 2011-10-17 18:15:49

刚看见 支持

21克 发表于 2011-10-17 19:57:46

豪总,为什么我的积分少了10分?都成了铁甲骑士了,怎么又回到木甲骑士了?

21克 发表于 2011-10-17 20:09:27

再给我减积分揍你啊

豪客 发表于 2011-10-17 22:19:01

21克 发表于 2011-10-17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再给我减积分揍你啊

误会!下午删除“骑出健康”的水贴时,对你造成了部分误伤。呵呵……这不,你又赚回来了。

京门小武 发表于 2011-10-19 11:25:13

:这个规定太销魂了!!!神支!!!

随行552 发表于 2011-10-21 15:35:40

支持!

李云龙 发表于 2011-10-21 16:15:05

应该支持!

好运相伴 发表于 2011-10-21 17:57:34

支持

老贾 发表于 2011-10-22 06:47:32

我转帖的时候,为了表示对原作者的尊重和明确版权的归属,都会在正文最前面附上原始的地址链接,找不到最原始的地址,会用别人最早转贴的地址。因为多数都是车的事情,链接往往是别的自行车论坛或者网站的地址,希望这个不会违反老豪的这个规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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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禁止同类论坛植入广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