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换新劳动法的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违法?
如果原来的合同(2008年以前签的)有效期至2008年1月20日。用人单位想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续签,而不想换新劳动法规定的合同。是否违法?因为原合同有“员工主动离职时要交违约金”的条款,对用人单位有利,所以赖着不换。 不可以! 怎么突然说起这个了。 今年这会是 一件大事嘿嘿
劳动者一直以来没有自己的协会,导致很多时候还是用人单位说了算
在中国不让你组织起来,强大起来,很麻烦 你可以去告单位,他们这样做已经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只有当员工受过专项培训或签订过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况下,当员工主动离开公司时,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请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22,23 24,25条。 原帖由 Abby 于 2008-1-8 10:41 发表 http://www.fengyunbike.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可以去告单位,他们这样做已经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只有当员工受过专项培训或签订过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况下,当员工主动离开公司时,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请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22,23 24,25条。 ...
美女你好! 先BS一下楼上的 呵呵
这个问题一时半会不能说明白
新出的劳动法肯定有很多缺陷 有些用人单位就会钻空子
这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表现
我觉得应该是不可以的 这个单位是违法的,必须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执行 与我无关。
回复豪客
上周五我们请了一些专家和律师针对劳动合同法举行了一次沙龙活动.针对上述你所说的现象,我请教了一些专家,这明显是违背劳动合同法的.根据新法,如果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是有经济补偿的,除非员工自动离职,但也有例外.前两天中石油系统员工离职遭五千万天价索赔.但是,大家都认为劳动合同法存在着很多问题,而企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是必然的.
总之,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企业都在争先恐后地规避,按一位专家的话说,就说明这个法律是存在问题的.不过,也有一个好消息.从今年5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劳动仲裁规定,凡是个人到仲裁部门要求针对劳动合同对单位进行仲裁的话,是不收取个人任何费用的,这是普通劳动者是利好.
按某位专家的话说,企业更要小心劳动者了.因为劳动者可以不花钱就要告企业了,而企业要顾及名誉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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