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江 发表于 2012-4-18 09:32:50

今天上班好倒霉

通勤路上,走到菜市口附近,西向东方向,天天走这条路。mb工地施工悬空搭出一条水管,一头撞上,把眼镜也挂花,鼻梁出血,脑袋撞晕了。

擦,你施工就施工,至少前边设个路障,或者醒目的标语什么的。这帮王八。

同志们血的教训,以后一定要注意。天知道路上有什么危险。

海纳百川 发表于 2012-4-18 09:33:58

表示慰问,顺便谴责无德之人。

海江 发表于 2012-4-18 09:37:24

海纳百川 发表于 2012-4-18 09: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表示慰问,顺便谴责无德之人。

多谢海纳百川的关心,看到你的回复,心情好点了

口水龙 发表于 2012-4-18 09:44:07

没找施工方理论啊

小乙32733 发表于 2012-4-18 09:45:37

通勤小心。祝骑行快乐。

海江 发表于 2012-4-18 09:45:58

口水龙 发表于 2012-4-18 09: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找施工方理论啊

唉上班路上,当时有那个心思,但时间不够,过去一看 一帮农民工兄弟,没头头。推车离开了。

灵魂漫步者 发表于 2012-4-18 09:51:55

我擦,那个破路口忒乱,南向北在路口往牛街方向拐时,很容易和右转车辆撞上,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正好交叉着呢。现在自新路口也施工呢。

口水龙 发表于 2012-4-18 09:52:11

这个应该算工伤吧~!

乐金 发表于 2012-4-18 09:57:14

同情楼主,慰问一下,不行就请假休息2天吧!还好是自行车,要是电动车或者摩托估计更惨。。。

没说明白 发表于 2012-4-18 09:58:40

秀才遇民工,有理说不清。深表问候!!{: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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