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林总 发表于 2012-6-28 14: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自动挡的车不熟悉,导致事发时把油门当成了刹车”,貌似在为肇事者找脱罪理由!是侮辱公众智商的愚蠢行 ...
如果舆论不持续关注,如果死难者家里无权无势,事情的结果不难猜到。
豪客 发表于 2012-6-28 14: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命不同价的现象,不是早就过时了吗?咋又搬出来了呢?
老大这您也信
城市农村之分让然心痛啊
糊涂 发表于 2012-6-28 15: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城市农村之分让然心痛啊
公开的不公平不公正这就是天朝农民伤不起
工人也伤不起。无权、无势、老实本份的人都伤不起。这些人是多数,都在苟且过活。没啥事是运气好,一旦有点事就倒大霉、任由代表生产力的群体欺辱宰割。这就是所谓的RenQuan问题吧?
其实你们误解制定赔偿标准的部门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城市的生活成本较高,因此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就高一点。
如果不幸遇难者中有济南市房地产公司股东或济南市政府领导(比如市公安局领导)的亲友会是咋个局面?
钱换不回鲜活的生命啊
难于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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