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痛的丢车经历
刚看了《告偷车贼书》一文有感:2002年是我最艰辛的一年,孩子3岁上幼儿园,单位赶上买段尚未给钱,新找的一家公司刚工作1个月,家里买房回迁,暂租住在法华寺,每天骑车从呼家楼接孩子到法华寺。这辆车花了800元专为接送孩子,可那天下班发现车不见了,地上残存我的车锁,天上下着雪还有风,顿时心里凉了,从法华寺坐车到呼家楼一个半小时。到了托儿所已经7点多了,老师的责备声已经听不见了,只见孩子独自坐在角落里落泪。我赶紧跑到孩子身边说:“爸爸来了”。孩子抱住我哭了…..我抱着孩子走出托儿所,到取款机前取了600元,对孩子说:“豆豆别哭了,我们去买新车”。从光明楼华普超市推着新车出来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雪还在下着,风还在刮着,豆豆那冻得发红的脸笑了,坐在我那新车上还晃着她那可爱的小脑袋。可她不知道,那天我的积蓄接近零了。几年后的一天,我在和平里发现几个人捉住个偷车贼,正在对其拳打脚踢,昔日的丢车经历猛然回放于我脑海,但我立即上前制止。那几个人停住手,但偷车贼的胳膊还被扭住。再看那贼,是个小伙子,我猛地咳一口痰到手上,涂抹在他的脸上,亲切地说:“你的脸只能用这个来洗,你不配用洁净的清水”。手上残余的痰迹在他衣服上擦干后还是气不消,对那几个人说:“不要再打他了,会脏了我们的手的,像他这号的连清水都不配喝,只配喝我们的排泄物!”在我的提醒下可能那几个人真的那样做了,事后之事我不知道了。我只知道那次惨痛的丢车经历刺痛了我。 偷车虽是小恶,但对和谐社会的影响非常非常之大,远远比自行车本身的价值要大,国家应该把偷自行车单独入刑,逮着的一律判刑三年起,乱局用重典,看还有没有人偷。 {:soso_e145:} 豪客 发表于 2013-1-25 2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偷车虽是小恶,但对和谐社会的影响非常非常之大,远远比自行车本身的价值要大,国家应该把偷自行车单独入刑 ...
代表国家的人很不屑滴说,偷车的算什么,你们知道我们偷什么吗?我们其实根本不是偷,国家就是我家滴!{:soso_e146:}
伊朗盗窃犯被罚当众剁手指引围观
2002年,光明楼华普超市,那时的我就在两公里远的地方...
作为一名骑车人,我跟你同样痛恨偷车贼。但看到你写的“像他这号的连清水都不配喝,只配喝我们的排泄物!在我的提醒下可能那几个人真的那样做了,”我还是感觉有点不好。小恶恶在明处,大恶恶在暗处,作为芸芸众生的你我,大多数时候看到的只是小恶,你我大义凌然昂首挺胸的惩罚着小恶,其实,换个环境,你我都可能成为小恶之一...
我不知道想说什么,喝了点酒,习惯性的打开风云,冲动的说点废话。小恶也是恶,所以惩罚没错,但根本的原因呢?没解决根本的原因,小恶总会存在的。哪怕是个善人,也会偷车的
写到一半,想起楼主说到孩子,顿时释然。恶就是恶,尤其在孩子面前,小偷小摸也是万恶的。
总之,非常矛盾。酒后胡言,楼主莫怪。
刚发现楼主是燕子老师,不好意思。胡言乱语,但绝无不敬之意。
肯特 发表于 2013-1-25 2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02年,光明楼华普超市,那时的我就在两公里远的地方...
作为一名骑车人,我跟你同样痛恨偷车贼。但看到 ...
没什么。
恶若有道为恶;恶若无道为极恶。无论小与大,极恶者需极刑对待,焉有尊严与人格?那个偷车贼分明看到车上有儿童座,是接送孩子的。试想只有我们挣扎在生活底线上的人才这样接送孩子,那个贼还要偷。
我粗略想了一下,被偷的加起来有6辆了吧,最贵的是一辆电动车 哎,我也丢过车 200多买的 骑了1年不好骑了
天天放在胡同里 不锁,每天早起念叨 怎么还没丢啊 念叨了1个半月丢了...
现在这个 从不敢离开自己的视线,天天回家搬上2楼 上班放单位屋里。
要不咱们也组织个钓鱼执法吧,埋伏好 等偷车贼。 燕子这算文丢,丢出一片动人文章来{:soso_e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