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 空 发表于 2013-4-24 09:54:42

得过且过。万幸人没事

北京鱼人 发表于 2013-4-24 09:57:34

首先说我对事不对人。这个事我看着也很气愤,解决结果还算满意。
机动车司机行为的确过分,但这点伤估计定不了轻微伤。赔钱的一定的,机动车全责是一定的,但赔不了那么多。这两口子的确不懂法(二的很),被忽悠了。但这事要是遇到一个懂点法而且不讲理的混子就很麻烦。首先这点事很难拘留他,刑拘够不上,治安拘留也很难(除非你托关系)。人家愿意陪你就赔了,不愿意只能算民事纠纷,要你自己去法院起诉。诉讼费你要交,律师费你要交,回头你胜诉了,赔你那点钱也就是你的真实损失那点(你的所有损失都有发票吗?能证明你物品的价值吗?你的单位是按理的真实工资给你交的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吗?和你单位开的收入证明能对上吗?)。还不够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的。
所以出门在外能忍则忍。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忍无可忍的尺度是什么?)
左手出拳,右手掏钱(这是一个警察和我说的)。下手稍重就是轻微伤,可以申请治安拘留。轻伤就是刑事拘留。这个尺度冲动起来很难把握。
工作这些年也处理了几起单位同事在外面打架和被打的事情。总结了这点经验,希望骑友借鉴。引以为戒。

答案 发表于 2013-4-24 10:06:33

{:soso_e111:}太过分了

肯特 发表于 2013-4-24 10:06:57

北京鱼人 发表于 2013-4-24 09: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首先说我对事不对人。这个事我看着也很气愤,解决结果还算满意。
机动车司机行为的确过分,但这点伤估计定 ...

有理,冷静!{:soso_e183:}

兰谷幽香 发表于 2013-4-24 10:41:01

{:soso_e160:}

自由的风 发表于 2013-4-25 13:02:18

{:soso_e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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