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客 发表于 2008-10-22 13:22:28

【公告】给予“晃晃悠悠”禁言一个星期的处罚

在二手版块,自己的卖车贴子中,恶意灌水。
原贴见:http://www.fengyunbike.com/viewthread.php?tid=6346&extra=&page=1
(所灌之水,已被我删除。)

在管理员发短信劝告的情况下,仍不听劝阻,继续恶意灌水。
给予禁言一个星期的处罚。

风云单车
2008年10月22日

左手 发表于 2008-10-22 14:45:43

咳,建议一个星期。毕竟是初犯。

MadeInChina 发表于 2008-10-22 18:45:45

哎~~~~

周星星 发表于 2008-10-22 19:57:44

原贴里没发现EY灌水的的贴呢?就一个星期吧。

豪客 发表于 2008-10-22 19:59:25

灌水的贴子已经被我删掉。
好吧,就一个星期吧。

将军 发表于 2008-10-22 22:50:14

可怜

莫莫 发表于 2008-10-22 23:38:21

恩   

同意~~~

大金龙 发表于 2008-10-31 16:54:57

苦啊!以后还是说点有用的吧!

highfree 发表于 2008-11-7 22:46:10

这哥们好像刚装的车丢了 可怜人

大金龙 发表于 2008-11-21 22:30:43

对他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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