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 发表于 2013-7-9 08:54:47

个人感觉哈
现在大家基本离的都很近,不急刹没什么,前面急刹,绝对撞,不撞也是急刹自己翻车倒地
怎么能保证距离呢

北京大熊 发表于 2013-7-9 10:29:06

保持距离。控制速度
这是放坡的不二法门

hanbear 发表于 2013-7-9 11:06:34

朋友,坦率的说,您是全责。。。不管咋说咱得保持安全车距不是?安全第一!尤其下坡!共勉~~

云起 发表于 2013-7-9 11:09:43

李小狼 发表于 2013-7-8 20: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一起骑行就是缘分,互相帮衬应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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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笙少爺 发表于 2013-7-9 11:22:12

谢谢提醒
保持车距

云起 发表于 2013-7-9 11:29:36

hanbear 发表于 2013-7-9 11: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朋友,坦率的说,您是全责。。。不管咋说咱得保持安全车距不是?安全第一!尤其下坡!共勉~~ ...

谢谢提醒{:soso_e181:}

并附上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家共同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

冰轮 发表于 2013-7-9 12:06:16

跟车真的不能太近,因为我们行驶的路况非常复杂。前些日子我们骑行怀柔,我也来了这么一起,只不过跟的是自行车,前车路遇汽车事故后留在地面的一片碎玻璃,本能的刹车、躲避,结果其后轮带到了我的前轮,于是我就悲催了。索性我也采取了措施,人无大碍。教训啊!

索尼克 发表于 2013-7-9 12:10:02

安全第一 大家都要多注意

自由的风 发表于 2013-7-9 12:14:25

楼主好人, 心善,祝早日康复。

老猫儿 发表于 2013-7-9 12:55:01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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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说说我周六撞车的经过,希望大家在机非混行路段多加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