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月色 发表于 2013-8-1 10:54:57

点背不能赖社会,丢车不能赖政府。

点背的我7月23日把山地车丢了,今天早上去西大望路(家乐福附近)体检中心做体检,把电动车放在有存车架子的路边,体检用了一个半小时,出来发现电动车又丢了,无奈啊,,,首都的治安太好了,社会太和谐了,政府太伟大了。。。我们老百姓丢的是车,就当破财免灾了,,,北京丢的是啥?政府丢的是啥?社会丢的是啥?提醒大家以后出门小心把人丢了,小偷不怕丢人,政府也不怕,咱老百姓怕。。。。。。

随行552 发表于 2013-8-1 11:00:11

真是点背到家啦


{:soso_e109:}

没说明白 发表于 2013-8-1 11:00:54

人没丢,被人活活摔死了,相比孩子被人活活摔死,我们丢一辆电动车算神马呢?淡定!

荷塘月色 发表于 2013-8-1 11:03:55

深深理解了一句话:政府无能,百姓遭殃

化石 发表于 2013-8-1 11:04:01

安慰。

肯特 发表于 2013-8-1 11:04:12

我是5月23号丢的,正好差两个月。来,一起笑一个{:soso_e113:}

骑实很美丽 发表于 2013-8-1 11:05:16

没说明白 发表于 2013-8-1 1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没丢,被人活活摔死了,相比孩子被人活活摔死,我们丢一辆电动车算神马呢?淡定! ...

严重同意以上观点!

骑实很美丽 发表于 2013-8-1 11:06:50

海燕呐,你、你、你能不能长点儿心呐!

毛老师 发表于 2013-8-1 11:18:15

没说明白 发表于 2013-8-1 1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没丢,被人活活摔死了,相比孩子被人活活摔死,我们丢一辆电动车算神马呢?淡定! ...

生存不易啊,还是小心为上

何守缺 发表于 2013-8-1 11:20:45

活着就挺好{: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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