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里安 发表于 2014-1-10 20:10:58

看不懂党国的法律

索尼克 发表于 2014-1-10 20:20:49

安全第一,难得见大厨发帖呀{:soso_e120:}

随行552 发表于 2014-1-10 20:48:10

上路有风险,骑车需谨慎,凡事都要小心为妙。

金猪 发表于 2014-1-10 21:00:36

守法定罪   违法无责   确实看不懂

何守缺 发表于 2014-1-10 21:02:52

安全,重于一切啊

小流儿 发表于 2014-1-10 21:04:58

老大爷无处不在,都加点儿小心

没说明白 发表于 2014-1-10 22:55:31

别说把人弄死,就是弄伤了也非常麻烦,所以在闹市骑车得谨慎再谨慎

信天翁118 发表于 2014-1-10 23:29:25

唉,真是不幸!

追风人 发表于 2014-1-11 05:30:19

撞什么,也不能撞人。因为人是最最“宝贵”的,麻烦也是由人而引起的。就是自己一头撞在大树上,也是自己给自己了断了事;撞了人,这事情就麻烦大了。咱们本来就是肉包铁,你还撞了人,这损失大大的!{:soso__6264048064745893545_3:}你一看不行了,就是自己往地上一倒,摔了自己,也不能够去撞人呀!{:soso__12546335206280295304_7:}

化石 发表于 2014-1-11 05:52:09

不撞人,不被人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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