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里安
发表于 2014-1-10 20:10:58
看不懂党国的法律
索尼克
发表于 2014-1-10 20:20:49
安全第一,难得见大厨发帖呀{:soso_e120:}
随行552
发表于 2014-1-10 20:48:10
上路有风险,骑车需谨慎,凡事都要小心为妙。
金猪
发表于 2014-1-10 21:00:36
守法定罪 违法无责 确实看不懂
何守缺
发表于 2014-1-10 21:02:52
安全,重于一切啊
小流儿
发表于 2014-1-10 21:04:58
老大爷无处不在,都加点儿小心
没说明白
发表于 2014-1-10 22:55:31
别说把人弄死,就是弄伤了也非常麻烦,所以在闹市骑车得谨慎再谨慎
信天翁118
发表于 2014-1-10 23:29:25
唉,真是不幸!
追风人
发表于 2014-1-11 05:30:19
撞什么,也不能撞人。因为人是最最“宝贵”的,麻烦也是由人而引起的。就是自己一头撞在大树上,也是自己给自己了断了事;撞了人,这事情就麻烦大了。咱们本来就是肉包铁,你还撞了人,这损失大大的!{:soso__6264048064745893545_3:}你一看不行了,就是自己往地上一倒,摔了自己,也不能够去撞人呀!{:soso__12546335206280295304_7:}
化石
发表于 2014-1-11 05:52:09
不撞人,不被人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