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趴在车上,给小子上上课。
LZ没事就好!顶LZ做法!{:soso_e179:}
飞行先生 发表于 2014-10-28 00:01
你的对第二点的说明,我很同意,但是对第一点的说明,我有印象好像与你的说法有出入。
如果我没有记错:
...
第一点真的不太知道,需要向交警咨询了。但是个人认为安全第一,消除各种隐患在萌芽中
陈奇 发表于 2014-10-28 09:14
LZ没事就好!顶LZ做法!
3Q
每天穿越四环、三环、二环去上班的人真心伤不起,楼主注意安全,我的观念,迟到就迟到了,自行车和小轿车剐蹭,时间成本生气的成本也挺大的,昨天我刹车刹的都冒烟了感觉,就为了躲一个右拐弯不减速的二笔女司机,直接竖个中指给她~~~
赵老太 发表于 2014-10-28 09:52
每天穿越四环、三环、二环去上班的人真心伤不起,楼主注意安全,我的观念,迟到就迟到了,自行车和小轿车剐 ...
谢谢关心,真的伤不起!
马克-西姆 发表于 2014-10-28 09:53
谢谢关心,真的伤不起!
不过你貌似还在生气,只涂了你的,没涂那个车主的信息~~犯法不?
1391的号段,他这个号都差不多值3000,讹个3000块吧,另外楼主很机智知道哪天限行看来也是勤开车一族{:soso_e113:}
赵老太 发表于 2014-10-28 10:06
1391的号段,他这个号都差不多值3000,讹个3000块吧,另外楼主很机智知道哪天限行看来也是勤开车一族{:soso ...
我是习惯性的涂抹,再加上昨天真的很不爽。就算帮这SX出名吧!看到这车如遇违章,各位可以敞开儿的拍砖了!
马克-西姆 发表于 2014-10-28 10:19
我是习惯性的涂抹,再加上昨天真的很不爽。就算帮这SX出名吧!看到这车如遇违章,各位可以敞开儿的拍砖了 ...
这是不行的,需理性表达观点。不要暴露对方的隐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