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30 厦门集美“CST正新轮胎杯” 国际海峡自行车公开赛
|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详见附件) 个人赛分别取前20名给予奖励;单项报名不足10人,只录取前三名。全部采取奖金(人民币)和实物奖励的方式。 本次比赛的具体金额及奖品,如下表:
| |||||||||||||||||||||||||||||||||||||||||||||||||||||||||||||||||||||||||||||||||||||||||||||||||||||||||||||||||||||
六、竞赛办法
(一)参赛选手的参赛用车、装备与护具自备,参赛者在比赛期间必须佩带头盔安放比赛号码,否则裁判有权随时取消参赛资格并令其提前终止比赛。
1、公路车为27寸车型,不可用折叠车、山地车、混合车等车型参加公路车比赛。
2、山地车为26寸车型,避震前叉(也可用硬叉),轮胎1.75英寸或以上,禁止光头胎,不可用公路车、混合车、折叠车等车型参加山地车比赛。
3、所有参赛车辆不得配置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脚撑、锁和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在比赛时必须移去。
(二)比赛中不得有抄近道、不得漏跑圈数,不得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比赛冲刺前100米不得走曲线、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三)比赛均采取电子计时为主、人工计时为辅的计时方式。
(四)未检录、比赛缺席等,自动退出比赛,取消比赛资格。
(五)如有运动员在比赛后对成绩、赛事中间有疑问,可以向组委会进行申诉。申诉事件必须在自己参加的组别结束后10分钟内,向组委会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超时无效!
(六)组委会将设立统一签到检录时间(2013年4月30日上午7:00——8:30)
(七)组委会将会在比赛全部结束后设有颁奖仪式,请获奖运动员及时做好准备,需本人凭有效证件领取奖品和奖金。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条件、要求及申明
1、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的自行车爱好者,年龄18-60周岁,以身份证件或户口本、护照为准。大于60岁的选手不得参加比赛。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患者不得参加比赛。
2、所有现役的专业车手(大中华地区包括大陆、港澳台注册车手,其他国家包括UCI级比赛参加车手,参加洲际比赛以及此级别以上的车队队员等),退役车手(指退役连续未满2年者)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3、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外籍人士须出示本人护照原件并交复印件。
4、参赛人员须确保身体健康,适合自行车运动。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填写免责申明。未成年者参赛必须由监护人签字。所有未成年人参赛即表示其已获得父母、监护人等的同意或授权,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或其父母或其监护人承担。
5、组委会将为每位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当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事保险为比赛当日比赛中的保险责任,不包括往返赛场途中骑行、会场骑行、试骑、热身等非比赛期间、非比赛场地进行的运动风险责任。
6、参加个人赛的选手,最多可报2项,即公路个人和山地个人。
7、参赛人员一切费用自理,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参赛者发生费用及责任。
8、参加者承诺遵守比赛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道德,否则自愿承担由此产生一切风险与损失或伤害。
9、参加者清楚、了解、获知比赛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参加者自身或其他人,也可能来自于比赛器材、场地等。
10、参加者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这种损失、伤害包括不限于自身缺乏耐力、体力、技术、经验或因其他参与者不当作为或与其他方发生碰撞、器材问题等。
(二)报名费用
1、比赛报名费50元/人,含比赛号码牌、比赛保险、饮水、午餐、CST内胎1条等参赛套包一套。报多项不重复收费,参加多个项目只需交一次报名费。另外,需要交纳200元/1张的计时器芯片押金(参加2项比赛需交纳400元),比赛结束后凭计时芯片退还押金。
2、本次比赛不接受现场报名。
3、由于要提前购买运动员保险,已报名但不能前来参赛的选手请在报名截止前向组委会联系,否则不退报名费。
4、报名费收款账号:
账号:6222 02410001 7527 403 工商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户名:顾颖
下载 (99.41 KB)2013-4-7 22:44 八、赛道地图
2013-4-7 22:44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厦门集美“CST正新轮胎杯”国际海峡自行车公开赛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