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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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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远山 发表于 2012-6-24 10: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一点都不冷淡
对于肇事司机 判处他凌迟也不为过
封建社会的刑罚虽然早已经被废除了 但仅仅是废除了那 ...
感谢支持!
这事应该不会影响论坛,除非肇事者位极高权极重,能翻手云覆手雨——貌似这次的肇者者还没这能耐。
其实从心里,我也恨不得把肇事者剐上几千刀,但是,咱不能不讲道理。所以要弄清事实真相。
从已公开的信息来看,我不赞成“阴谋”论,不赞成“故意杀人”论,不赞成“逆行”论。
换位思维一下,假如开车的是你,你的车上坐着女人孩子,你会故意去犯罪吗?车辆忽然失控撞了人,主观上你不是故意的,但客观上造成了严重后果。此时,你该如何自处?你是否该被凌迟呢?或许你会说血债血还,你自杀以谢天下,请记住,那是江湖义气或社会道德,那不是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法律不会判死刑的。再说,自杀其实解决不了啥,好好善后,安抚死者家属,用自己的余生来弥补,可能会更好。
同时,请大家区分一下两个问题:
1. 该次事故本身
2. 有关部门的态度
这两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事故本身,就是事故本身,不会因为有关部门的遮遮掩掩而改变。也许大家更愤怒的是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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