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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7 13: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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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7日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中,范美忠就自己“先跑事件”与嘉宾郭松民展开辩论。郭松民用“无耻”、“畜牲”、“杂种”之类字眼对范美忠进行了辱骂,情绪异常激动,一度愤怒离场,当即郭松民被观众视为“道德家”,被网友冠以“郭跳跳”、“郭道德”之类绰号,受到普遍嘲弄;而范美忠则颇受拥戴,人们开始同情和拥戴范美忠,甚至有人称之为“中国教育的希望”。 2008年6月10日《新快报》)。
轰轰烈烈的范美忠搞得大家晕头转向,支持的,反对的人们(当然不是所有人)胡言乱语,谁也无法自圆其说。搞得双方全不顾最基本礼节,相互对骂。最后搞得谁也不敢承认自己是在说道德问题;因为大家都感觉自己已经违反了道德。实际上,范美忠问题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道德问题。但大家为什么不把它当作一个道德问题讨论呢?因为谁也说不清楚中国的道德概念到底应该怎么表述。道德天天说,但到底它是一个什么圣物,没人说的清楚。
道德是用来对生活中人们行为的好坏进行判别。但我们遇到一个麻烦;好坏是人的主观概念,生活中往往你的好就是我的坏。如果道德完全用人们主观对好坏的感觉来定义,那问题就来了。你说好,我说坏,那到底是好还是坏呢?我们只好投票表决,这下麻烦事儿更大了!我举一个极端的例子;表决显示!多数穷人觉得杀掉少数富人,分了富人的财产是好事儿。按照这个道德,多数人就把富人杀了,财产平分了。但杀完之后还是财产不一样啊,那就再来一轮!什么时候停止呢?直到杀得全世界就剩一个人!我们凭直觉知道这显然是不道德,但与我们上面的道德定义(多数人说了算)又不冲突,所以我们上面的道德定义是不对的。
道德显然不能用一方的主观愿望来观察。那怎么办呢?只有一个办法,从对立双方的主观愿望同时看。世界上不同的文明在道德这一点上有惊人的类似之处;即道德对等原则。所谓道德对等原则就是;道德不可以完全站在自己的利益立场评估,它必须站在利益冲突双方立场评估。只有当从自己和对方两个立场同时看都正确的概念才是真正的道德概念。这一点被研究《伦理学》的学者们称为《道德金律》。我先来看看这个《道德金律》在不同文明中的具体表现形式:
儒教:源自《论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道教:源自《太上感应篇》: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
基督教:源自《马太福音》:对待别人就像你希望别人对待你一样
印度教:源自《摩诃婆罗多》:只有那些把所有人看做自己,象对待自己一样对待所有人的人...他才真正得到幸福
伊斯兰教:源自《最后布道》:不伤害别人,别人不会伤害你。
现在我们搞明白了,道德必须对等。只有你以双方都能接受的观点去评估道德,你才能自圆其说!有人指责范美忠:“你自己的孩子愿意交给这样的老师吗?”。天呐!你已经完全站在学生的立场上了,你认为为了你的孩子,范美忠的女儿变成无父亲的孩子是道德?这是什么道德,这是极端自私!用自私的立场解释道德,那还不越解释越乱?
但生活中确实有数不尽的利益相互冲突的局面,由于人的自利性,双方都不自觉地把利益天平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拉。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是道德呢?为了评估这种局面,我们必须回到道德金律上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怎么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呢?只有一种方法!【自由选择,双方认可,认可之后,坚守合同】!任何限制一方自由选择权力的行为违背了这个《道德金律》,因为没有任何人希望自己的自由选择权力被限制。所以自由在道德概念中举足轻重,【没有自由就没有道德可言】。这就是范美忠的自由与道德的连线,你如果认为自由不重要,甚至认为把自由和道德连在一起是别有用心,你根本不知道道德是何物,根本没有资格谈道德问题。
那么【双方认可,认可之后,坚守合同】是什么意思呢?双方在自由选择前提下认可,这不违背道德金律,是可以接受的道德行为。但一旦认可后,单方面撕毁双方已经认可的合同就违背了道德金律,是不道德行为。现在怎么解释范美忠事件呢?范美忠在当老师之前,我们应该有一份合同说:在紧急情况下,你应该干1,2,3,4...。范美忠这时有自由选择是否选择教师这个职业。如果他选择了当教师,他跑了而没有履行合同要求,他就是不道德,他就应该被解雇。如果学校雇用合同上什么也没说,学校因为他跑了而解雇他,那么学校就单方面撕毁了双方的合同,学校不道德!
这个道德判断同样可以应用于那个因为职员没有捐款而叫嚣解雇职员的例子。公司雇用合同上可以加上文字:“当国家遇到大型灾难,本公司职员必须在本公司捐款至少100元”。申请工作的人看了这个条款之后,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在这个公司工作。一旦选择在这个公司工作,他必须履行合同上的条款,否则就是不道德行为,可以被解雇。但如果合同上没有这样的条款,那个叫嚣解雇职员的老总就是不道德行为,因为他单方面撕毁双方认可的合同。
当我们谈论道德时,我们必须搞明白道德到底是什么。不能以人的第一感觉来判断道德,因为人的第一感觉受人的天性驱动,而人的天性是自利性。用自利态度谈论道德,你不谈到死胡同里才怪呢?那个与范美忠对垒的郭先生的结果是必然的;他只知道他不喜欢范美忠的行为,但他根本不知道道德是什么概念。拿自私谈道德,被别人戳穿后气急败坏。违反《道德金律》;打断对方发言,辱骂对方,中途离场。
在结束之前,留两个话题供读者自己琢磨;1。有人说范美忠的“坦白”是有人操纵的,假设这个指责成立你是否认为范美忠道德,为什么?2。以上那几种文明给出的《道德金律》,你更喜欢哪一个,为什么?
[ 本帖最后由 周星星 于 2009-1-7 15:2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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