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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了《告偷车贼书》一文有感:
2002年是我最艰辛的一年,孩子3岁上幼儿园,单位赶上买段尚未给钱,新找的一家公司刚工作1个月,家里买房回迁,暂租住在法华寺,每天骑车从呼家楼接孩子到法华寺。 这辆车花了800元专为接送孩子,可那天下班发现车不见了,地上残存我的车锁,天上下着雪还有风,顿时心里凉了,从法华寺坐车到呼家楼一个半小时。到了托儿所已经7点多了,老师的责备声已经听不见了,只见孩子独自坐在角落里落泪。 我赶紧跑到孩子身边说:“爸爸来了”。孩子抱住我哭了….. 我抱着孩子走出托儿所,到取款机前取了600元,对孩子说:“豆豆别哭了,我们去买新车”。 从光明楼华普超市推着新车出来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雪还在下着,风还在刮着,豆豆那冻得发红的脸笑了,坐在我那新车上还晃着她那可爱的小脑袋。可她不知道,那天我的积蓄接近零了。 几年后的一天,我在和平里发现几个人捉住个偷车贼,正在对其拳打脚踢,昔日的丢车经历猛然回放于我脑海,但我立即上前制止。那几个人停住手,但偷车贼的胳膊还被扭住。再看那贼,是个小伙子,我猛地咳一口痰到手上,涂抹在他的脸上,亲切地说:“你的脸只能用这个来洗,你不配用洁净的清水”。手上残余的痰迹在他衣服上擦干后还是气不消,对那几个人说:“不要再打他了,会脏了我们的手的,像他这号的连清水都不配喝,只配喝我们的排泄物!” 在我的提醒下可能那几个人真的那样做了,事后之事我不知道了。我只知道那次惨痛的丢车经历刺痛了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