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楼主 |
发表于 2013-9-19 17: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毛老师不姓毛 发表于 2013-9-18 20:10 
我就没办成,需要原籍的户口本,我集体户口,哎
我已经在北京办理成功,现在就等着拿证。
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变的,我不清楚,但可以看这里:http://www.bjgaj.gov.cn/jjcrj/crj/fbshjryxz.jsp
以下是详细的条款。简单地说,以下两种情况可能最符合咱们车友的情况:
(1)本人在京工作交社保满一年
(2)配偶在京工作交社保满一年、本人在京居住超过6个月(如果之前没办暂住证,可以现办一个,然后让居委会帮开证明,证明你居住满6个月,该证明需要派出所帮着盖章)
以下是节选自公安局出入境网站上的仔细条文。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单独问我。
一、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是指在北京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此类人员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二、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是指北京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非北京户籍人员。此类人员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三、本市户籍人员非京户籍的配偶(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或子女(未满16周岁),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四、上述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及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的配偶(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持北京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有效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或子女(未满16周岁),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五、非本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持北京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有效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六、非本市户籍在京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持北京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有效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可在京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换补发及与原证件上同类型签注申请,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申请与原证件上同类型的签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