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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投诉] 骑车还是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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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9: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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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天,北京电视台报道了一个消息。一个六十多岁的安徽刘老骑手,是安徽有名的 “一路向北” 的六勇士之一,在北京南城好像大红门那一带骑行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一个女士,当然是刘老骑手的责任,于是女士索赔金额远超过刘老骑手的预期,主要是被撞女士选择的医院在城南一个很背静的地方,她每次去就医都打的,而且让出租车一直等她从医院出来再送她回家,说医院附近打不到空出租车。被撞女士明显恶意讨赔,可刘老骑手深陷其中难以自拔。不是赔不起,真窝火,等法院判吧,多熬人!
      没啥说滴,骑车在外,不仅小心自己的安全,也一定要躲避行人,以免招致无聊的麻烦和不快 !!!

            我昨天跟着开迪王、小马骑车到门头沟时,我赶上一辆汽车突然开门,险些撞上,顺口送了司机一句标致国语 “CNMD”,其实我不会骂人,谁都打不过,无奈国语太好了,出溜出来了!

       原信息来自《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奎)合肥六位老人单车骑行万里游中国,曾被多家媒体报道,如今却惹上一桩民事赔偿官司六位老人中的刘先生骑车行至北京大兴时将一名路人撞伤。

  今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6月24日,刘先生等6位老人从安徽合肥出发,一同骑单车,历尽千辛万苦一路向北,一直骑行到了我国领土最北端黑龙江省漠河县北极村。8月25日,6位老人历时2个月,骑行1万多公里,顺利返回合肥。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然而,6位老人中的刘先生在北京却惹上了官司。

  据原告葛女士说,2012年6月,这个车队经过北京市大兴区某路口时,她当时站在非机动车道内。由于当天下雨打着伞,等她看到自行车时已躲不开,车队中的刘先生将站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她撞倒,造成她受伤。

  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葛女士将刘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刘先生向她支付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共计7000余元。

  在庭审中,刘先生的代理人表示,当天确实下着雨,而葛女士当时正在跟一个车里的司机说话,刘先生经过时属于正常行驶。葛女士当时正好后退了一下,结果双方撞上。后来是因为葛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所以双方才没谈拢。

  刘先生的代理人表示,愿意就葛女士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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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9: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遇上这种烂人,你也没有半点脾气的。你要是开汽车撞了她,那就要吃你一辈子了。所以,不要给自己找麻烦,才是唯一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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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9: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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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9: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碰到过,差点撞上。而且有些机动车右灯都不打,猛地一靠边就踩刹车,根本无视自行车的存在,让人很没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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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20: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骑车呀,真是很危险,不是被汽车撞伤,就是一不小心被行人讹上……


强烈建议下届全国人大立法,修建专门自行车道,机动车和行人不得进入。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和行人不得进入。人行专道,一切车辆不得进入。飞机专用通道,一切车辆和行人不得进入。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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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这样,各行其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5 09:58
北京的自行车道都被汽车占用停车了,它们不会考虑骑车人的利益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8 20:12
快乐骑行 开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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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20: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随行552 发表于 2013-1-18 20:03
嘿嘿,骑车呀,真是很危险,不是被汽车撞伤,就是一不小心被行人讹上……

北京的自行车道都被汽车占用停车了,它们不会考虑骑车人的利益的。

点评

要求全国人大立法,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为故意侵害他人罪,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道,为破坏交通秩序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致骑车人受伤,判处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8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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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20: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德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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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20: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的地方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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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20: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古德里安 发表于 2013-1-18 20:12
北京的自行车道都被汽车占用停车了,它们不会考虑骑车人的利益的。

要求全国人大立法,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为故意侵害他人罪,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道,为破坏交通秩序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致骑车人受伤,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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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老哥说这些只有在民主法制国家可以的,但我们是人治社会,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8 20:56
快乐骑行 开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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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20: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与错,是与非,搞不清了。只一个“乱”字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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