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办法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无残疾的自行车爱好者,年龄16-60周岁(1953.5. 12—1997.5.12间出生),以身份证件或户口簿为准。 2、所有现役的专业车手(大中华地区包括大陆、港澳台注册车手,各专业体校、运动队运动员、其他国家包括UCI级比赛参加车手,参加洲际比赛以及此级别以上的车队队员等),退役专业车手(指退役连续未满2年者)可参加本次比赛,但不能获得排名以及相应奖品。 3、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外籍人士须出示本人护照原件并交复印件。 4、参加人员须确保身体健康,适合自行车运动。所有参加者必须填写免责申明。未成年者必须由监护人签字。所有未成年人参加即表示其已获得父母、监护人等的同意或授权,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或其父母或其监护人承担。 5、组委会将为每位参加者办理比赛当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事保险为比赛当日比赛中的保险责任,不包括往返赛场途中骑行、会场骑行、试骑、热身等非活动期间、非活动场地进行的运动风险责任。 6、个人赛每人只能选择一项赛参加,不得多报(例如报山地初级组,就不可以报山地精英组);山地个人可以和山地团体相互兼报。 7、参加低碳达人混合组选手,不可兼报山地组比赛。 8、所有参加者需确保车辆符合比赛安全要求,并按组别要求使用车辆,赛前进行车辆安全自检,或请赛事技师协助检查,脚撑、货框、座椅等有安全隐患的附件请务必自行拆除。 9、参加人员一切费用自理,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参与者发生费用及责任。 10、参加者承诺遵守赛事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道德,否则承担由此产生一切风险与损失或伤害。 11、参加者清楚、了解、熟知比赛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参赛者自身或其他人,也可能来自于比赛器材、场地等。 12、参加者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这种损失、伤害包括不限于自身缺乏耐力、体力、技术、经验或因其他参与者不当作为或与其他方发生碰撞、器材问题等。
赛事规则
(二)比赛检录 1、每组比赛开始前45分钟开始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检录时,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手是否按规定佩带头盔、手套、号码布,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计时器。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否则导致的不能参赛或资格取消,车手责任自负。 4、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三)山地个人赛 1、山地精英组、山地中级组,见图1 2、山地初级组、山地女子组,见图2 3、本组比赛用车为山地车,比赛为大组出发,个人计时制,比赛用时少者优胜。 4、赛事中,裁判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 5、每组骑行圈数按赛项约定进行,裁判有权根据当日实际情况采取是否加、减圈数或采取关门的权利。 (四)山地团体赛 1、山地团体组赛赛道,见图2 2、山地团体赛为每队4人,3男1女,4人同时出发,大组出发。 3、比赛中选手之间不得相互以肢体、物品牵引、不得阻挡,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4、大组赛,取每队第4名选手成绩为本队成绩,用时少者优胜。 5、有队友退出比赛队伍,本队无成绩及排名。 6、裁判有权根据当日实际情况采取是否加、减圈数或采取关门的权利。 (五)低碳达人组 1、低碳达人组赛道,见图3 1、本组比赛不限制车型,所有车型均可参加(例如折叠车等),但必须佩带头盔,比赛为大组出发,采用抽奖方式决定最终获奖人员。 2、赛事中,裁判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 3、每组骑行圈数按赛项约定进行,裁判有权根据当日实际情况采取是否加、减圈数或采取关门的权利。 (六)其他 1、参赛选手的参赛用车、装备与护具自备,参赛者在比赛期间必须佩戴头盔、手套,安装比赛号码,否则裁判有权随时取消参赛资格并令其提前终止比赛。 2、山地车为26寸车型,必须配避震前叉,轮胎1.75英寸或以上,禁止光头胎,不可用公路车、混合车、折叠车等车型参加山地车比赛。 3、比赛中不得有抄近道、不得漏跑圈数,不得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比赛冲刺前100米不得走曲线、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4、个人、团体赛均采取电子计时为主、人工计时为辅的计时方式。 5、比赛中容许携带轮胎、维修工具进行自行维修,不得借助外部力量维修。比赛中可佩戴眼镜、手表等安全用品,但不得携带酒瓶、佩戴玻璃容器、音乐播放器、对讲机等影响比赛或安全的物品、用品。 6、未签到、未检录、比赛缺席的车手,将视为自动退出比赛,取消比赛资格。 7、赛事中,裁判组有权根据赛事进展情况、天气状况等采取合并或分组、增减圈数、提前或推后发车等措施,敬请车手注意现场公告、通知。因此导致的比赛异议,赛事组委会恕不受理投诉。也请车友提前到场随时关注现场通知及公告。 8、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需在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提出书面仲裁申请,否则视为放弃。 9、赛事主裁由中国自协指派,比赛规则如有未尽规定,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规则执行。 2013-3-27 2013UCC联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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