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高速时代华府杯”首届山地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线路指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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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8 15:17 上传
赛事说明: 1、 行程总距离:约11公里 2、 比赛线路:男子山地青年组(16-40岁)、男子山地中年组(41-55岁)、山地女子组(16-55岁) 路线皆为A→B→C→D→E 小轮车组A→B→A A点为师专体育场门口 3、路况说明:全程柏油路面 二、赛事奖品
男子山地青年组 名 次 奖 品 零售价 备注 第一名 美利达领航者500+奖杯 2898元 第二名 美利达领航者300+奖杯 2298元 第三名 美利达维多利亚500+奖杯 1498元 第4-10名 美利达骑行头盔+证书 298元 7份 第11-20名 美利达骑行手套+证书 98元 10份 男子山地中年组、女子山地组 第一名 美利达领航者300+奖杯 2298元 2份 第二名 美利达维多利亚500+奖杯 1498元 2份 第三名 美利达付利威500+奖杯 1098元 2份 第4-10名 美利达骑行头盔+证书 298元 14份 第11-20名 美利达骑行手套+证书 98元 20份 小轮车组 第一名 美利达维多利亚500+奖杯 1498元 第二名 美利达付利威500+奖杯 1098元 第三名 美利达骑行服+奖杯 500元 第4-8名 美利达骑行头盔+证书 298元 5份 第9-15名 美利达骑行手套+证书 98元 7份
三、参赛资格 1、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的自行车爱好者,年龄16-55周岁,以身份证件或户口本为准: 男子青年组限16—40岁(出生日期在1997年9月15日-1973年9月15日之间)。 男子中年组限41—55岁(出生日期在1973年9月15日-1958年9月15日之间)。 女子组年龄限16—55岁(出生日期在1995年9月15日-1958年9月15日之间)。 2、所有现役的专业车手(大中华地区包括大陆、港澳台注册车手,其他国家包括UCI级比赛参加车手,参加洲际比赛以及此级别以上的车队队员等),退役车手(指退役连续未满2年者),不能参与比赛。 3、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外籍人士须出示本人护照原件并交复印件。 4、参赛人员须确保身体健康,适合自行车运动。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填写免责申明。未成年者参赛必须由监护人签字。所有未成年人参赛即表示其已获得父母、监护人等的同意或授权,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或其父母或其监护人承担。 5、组委会将为每位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当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事保险为比赛当日比赛中的保险责任,不包括往返赛场途中骑行、会场骑行、试骑、热身等非比赛期间、非比赛场地进行的运动风险责任。 6、参加赛事的选手,除小轮车比赛外只能选择一项单项竞赛,不得多报。 7、参赛人员一切费用自理,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参赛者发生费用及责任。 8、参加者承诺遵守比赛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道德,否则自愿承担由此产生一切风险与损失或伤害。 9、参加者清楚、了解、获知比赛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参加者自身或其他人,也可能来自于比赛器材、场地等。 10、参加者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这种损失、伤害包括不限于自身缺乏耐力、体力、技术、经验或因其他参与者不当作为或与其他方发生碰撞、器材问题等。 四、 竞赛办法 1、参赛选手的参赛用车、装备与护具自备,参赛者在比赛期间必须佩带头盔、手套、安放比赛号码,否则裁判有权随时取消参赛资格并令其提前终止比赛。 2、比赛中不得有抄近道,不得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比赛冲刺前100米不得走曲线、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如发现严重违规行为,经查实后在官网公告,进入黑名单。 3、比赛采取人工计时方式,市体育局将派出专业裁判。 4、比赛参与车辆1-3组为山地车,26寸车型,必须配避震前叉,轮胎1.75英寸或以上,禁止光头胎,不可用公路车、混合车、折叠车等车型参加山地车比赛。小轮车型需经现场检验为合格运动车辆,20寸及以下轮径。 5、未检录、比赛缺席等,自动退出比赛,取消比赛资格。 6、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需在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提出书面仲裁申请。未尽规定,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规则执行。 7、比赛设关门时间,每组第一名运动员到达终点后10分钟为终点关门限定时间,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本人凭号码布、身份证领取登顶纪念品。 8、本次比赛在赛道起点设立 救助点、维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