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者的性别不限,年龄应在16-55岁之间,身体健康并确定没有患不适宜参加单车比赛的疾病(例如:心脏病)的单车运动爱好者。 (二)未成年人须得监护人同意,并有监护人签署《安全与免责协议》。 (三)现役运动员和注册退役未满两年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四)参加“大学生组”的运动员须持有学生证/学生卡和身份证。 (五)组委会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医疗保险,建议参赛运动员根据自身情况购买更高保额的保险。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大组集体出发的方式,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电子计时)决定名次(电子计时失效时,组委会只公布奖励名次的名单和成绩)。 (二)比赛设立关门时间,关门时间为各组第一名运动员到达终点后最后一圈用时的80%,被关门的运动员须自行退出赛道或从辅道骑行,不通过终点,关门运动员作为完成比赛处理。 (三)比赛中给领先运动员套圈的落后运动员,请在通过终点后自动退出比赛。 (四)本次比赛执行规则为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相关自行车竞赛规则。 (五) 对裁判员判决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写出书面申请,并交申诉费500元,申诉成功退回500元,维持原判将没收申诉费,裁判团的判决为最后终审判决,不得再行申诉。 十、竞赛要求: (一)参加个人比赛的运动员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车辆不得配有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 (二)参赛车型为26寸或以上山地自行车,车胎必须使用 1.75英寸以上有齿外胎,必须使用避震前叉,所有参赛者须自我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所有参赛者比赛时,必须佩带安全头盔、骑行手套等必要的安全护具。 (四)所有参赛者比赛时,必须遵守竞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对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冲撞、排挤、挂蹭他人,不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对上述行为,举办方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五)特别提醒比赛中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六)运动员须在赛前4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比赛10钟前停止检录,检录不到者不得参加比赛。 (七)参赛不足20名运动员的组别将取消本组的比赛。 (八)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比赛组别,禁止报多项和顶替他人,违者将取消比赛成绩,已获得名次和奖金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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