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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迎新年•浪漫横琴”自行车
骑行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
珠海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珠海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三、竞赛日期:2015年12月26日(星期六)
上午10:00-12:00
四、竞赛地点:珠海市横琴
五、竞赛路线:约26公里
横琴大桥交琴海东路东侧(起点)-------环岛北路--琴海西路--琴海北路--富琴道--汇通二路--十字门大道--横琴大桥交琴海东路东侧(终点)
六、比赛、活动项目及竞赛办法
采用大组集体出发的方式。
比赛组别:
(一)男子组:山地自行车(报名费30元,需自带自行车).
(二)女子组:山地自行车 (报名费30元,需自带自行车)
(三)情侣组(男、女各1人组合,成绩按男女两人到达终点总时间为准,男女必须同时到达)(报名费30元一组,需自带自行车)。
活动组别:
(一)健身骑行组:男女性别不限、车型不限(建议自带自行车)。
注:比赛组别比赛设立关门时间,关门时间为各组第一名参赛选手到达终点后15分钟,被关门的参赛选手不能通过终点,被关门的参赛选手作未完成比赛处理。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选手要求为18岁至60岁身体健康,长期参加体育锻炼,具备一定比赛经验、适宜参加比赛的自行车爱好者。
(二)各组名额规定:情侣组50对,男子山地组100名,女子山地组50名,健身骑行组200名。所有组别报满终止报名。
八、竞赛规则
(一)本次比赛执行规则为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相关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赛事裁判由珠海市自行车运动协会指派。
(三)对裁判员判决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20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申诉费500元,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维持原判将没收申诉费,裁判团的判决为最后终审判决,不得再行申诉。
九、竞赛要求
(一)比赛器材要求:山地组比赛的车辆仅限使用26—29寸山地自行车,禁止使用硬叉,轮胎尺寸1.75或以上。所有自行车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
(二)所有选手必须于赛前熟悉赛道。
(三)比赛选手在比赛时必须配戴硬壳头盔、骑行手套,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四)所有参赛者必须遵守竞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安全;对上述行为,主办方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五)各选手在比赛前自行检查比赛车辆。
(六)参赛选手在比赛时必须将号码布、车牌号按赛会的要求正确配带和悬挂在自行车上。
(七)获奖的参赛选手必须出席赛后的颁奖典礼及按照颁奖仪式领奖,否则取消奖品。
(八)每名选手仅限报名参加一个组别赛事,参赛选手参赛前必须在起点检录处签到,签到处将在比赛前15分钟停止检录,未签到的参赛选手不予参赛。
(九)各地区、市区自行车运动协会、俱乐部参赛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行负担。
(十)参赛队员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报姓名、身份证号等资料,赛事组委会统一为参赛选手办理赛事当天活动的人身意外保险。
(十一)比赛中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男子山地组奖励前20名,前三名分别颁发奖杯及奖品,前四至二十名分别颁发奖牌及奖品。
(二)女子山地组奖励前10名,前三名分别颁发奖杯及奖品,前四至十名分别颁发奖牌及奖品。
(三)情侣组奖励前10名,前三名分别颁发奖杯及奖品,前四至十名分别颁发奖牌及奖品。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可获赠纪念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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