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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子孓

落坡岭案被告七君子再递《民事再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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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4 06: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豪客 发表于 2017-11-16 20:50
支持七君子上书!

坚决支持七君子维权!
<-sina_sign,2556784671,051f86b7,1->2013从头再骑:
1月29日白洋沟骑行了123公里。2月2日昌平水库东关顺义天竺119公里。2月20日潭柘寺115公里。2月26日康陵113公里3月2号门头沟东方红-十八潭绕圈137公里。3月10通州运河74公里。3月16日潭柘寺定都阁126公里。3月17日思陵、十三陵绕圈子122公里。3月24-4月16日北京-杭州1900多公里。4月18杭州-千岛湖两天骑行19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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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4 15: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子孓 发表于 2017-11-22 23:38
第一,这不是风云组织的活动,只是微信群相约;第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喝酒与摔车有必然联系!
...

第一骑车属于有风险的活动,第二,喝酒会引起人的反应迟缓。第三、既然不是风云组织的活动,你跑这里发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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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找饮酒骑车违反哪条法律法规了?论坛是自由开放的场所,只要不违法,谁爱发谁发,管你啥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30 12:21
第一、七君子都是风云单车的老车友!第二、这个不公正的二审判决结果对广大车友今后组织骑行活动会有很大的影响;第三、七君子的行动希望得到广大车友们的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4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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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4 21: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fgx62056130 发表于 2017-11-24 15:55
第一骑车属于有风险的活动,第二,喝酒会引起人的反应迟缓。第三、既然不是风云组织的活动,你跑这里发啥 ...

第一、七君子都是风云单车的老车友!第二、这个不公正的二审判决结果对广大车友今后组织骑行活动会有很大的影响;第三、七君子的行动希望得到广大车友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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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法院判的挺公正,你们活动中饮酒,确实不对?不是么?而且只是让你们担了点责任。对于组织活动,我想你们的案例应该给广大车友上了一课,活动中禁止饮酒、禁止饮酒、禁止饮酒!!!对于过世的哪位大哥,我想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7 11:25
你可以更新记录, 让好友们知道你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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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7 11: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子孓 发表于 2017-11-24 21:49
第一、七君子都是风云单车的老车友!第二、这个不公正的二审判决结果对广大车友今后组织骑行活动会有很大 ...

我觉得法院判的挺公正,你们活动中饮酒,确实不对?不是么?而且只是让你们担了点责任。对于组织活动,我想你们的案例应该给广大车友上了一课,活动中禁止饮酒、禁止饮酒、禁止饮酒!!!对于过世的哪位大哥,我想他已经用生命付出了代价。对于楼主,我建议你们洗洗睡了吧,谁支持你?身边的人?人家那叫安慰,懂么?做什么事都有规则,同样也有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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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相约开展的户外自助游活动,参与人之间相互平等,不具有管理或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自助、自我管理的关系,形成一个临时性、松散性的团队,各行为人之间具有相互照顾和注意义务,但此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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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8 22: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七君子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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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9 09: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fgx62056130 发表于 2017-11-27 11:25
我觉得法院判的挺公正,你们活动中饮酒,确实不对?不是么?而且只是让你们担了点责任。对于组织活动,我 ...

——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相约开展的户外自助游活动,参与人之间相互平等,不具有管理或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自助、自我管理的关系,形成一个临时性、松散性的团队,各行为人之间具有相互照顾和注意义务,但此种义务是有限的,各参与者均应对自身的安全承担最高注意义务。七君子已经做到返回出事地尽自已能力帮助送之医院。
以后谁还敢再做好事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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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汤斌等七人是否违反了这一注意义务 庭审中,汤斌等七人主张,即使存在安全保障义务或伙伴救助义务,他们也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不应承担责任。对此,本院认为,根据上面的分析,既然汤斌等七人与刘××基于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9 15:07
<-sina_sign,2556784671,051f86b7,1->2013从头再骑:
1月29日白洋沟骑行了123公里。2月2日昌平水库东关顺义天竺119公里。2月20日潭柘寺115公里。2月26日康陵113公里3月2号门头沟东方红-十八潭绕圈137公里。3月10通州运河74公里。3月16日潭柘寺定都阁126公里。3月17日思陵、十三陵绕圈子122公里。3月24-4月16日北京-杭州1900多公里。4月18杭州-千岛湖两天骑行19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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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9 14: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七君子向北京高院递交民事再审申请书!
相信法律应该是公平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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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9 15: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gx62056130 于 2017-11-29 15:08 编辑
爬山达人 发表于 2017-11-29 09:43
——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相约开展的户外自助游活动,参与人之间相互平等,不具有管理或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 ...

二)汤斌等七人是否违反了这一注意义务
庭审中,汤斌等七人主张,即使存在安全保障义务或伙伴救助义务,他们也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不应承担责任。对此,本院认为,根据上面的分析,既然汤斌等七人与刘××基于涉案的实际骑行活动产生了比一般注意义务更高的注意义务,则考察是否违反这一义务,就需要结合这一注意义务的内容并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考察。
从义务的内容上看,参加不具有营利性和比赛性的相约骑行活动的骑友之间,其注意义务主要是骑行活动中的互相提醒、劝告、帮助、扶持等。当发生损害事故时,参加骑行活动的骑友之间还应当提供一般人所能提供的力所能及的救助。鉴于骑行活动的危险性,这里的提醒、劝告、帮助、扶持等义务,是一种主动的、积极的义务,贯穿于骑行活动的始终,这与一般的仅仅是不侵害他人的注意义务是不同的。同时,对于组织者而言,其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虽然应低于商业性骑行活动或竞赛性骑行活动组织者的义务,但仍然应承担比一般骑行参加者更高的注意义务。组织者除了应承担以上一般骑行者应承担的注意义务外,还应承担召集参加者、安排路线、管理费用支出、督促骑行人员遵守基本的骑行安全常识等义务。组织者和其他参加者一旦违反上述各自的注意义务,未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则此前社交层面的情谊行为就转化为情谊侵权行为,义务违反者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虽然汤斌在审理中主张此次骑行活动是自发组织,自己并非是组织者。但结合汤斌事先在微信群中发布骑行时间、路线和后勤保障的通知以及大家在微信群中的反馈等相关事实情况,一审判决已将汤斌认定为此次骑行活动的组织者,本院对此不持异议。骑行活动是一项具有较强危险性的体育活动,尤其是在骑行路线中存在山路、弯道等复杂路况时,骑行的危险性更为明显。本案中,汤斌作为组织者所选择的线路存在较多的陡坡和弯道,这本是为了提升骑行活动的挑战性和趣味性,但同时,却也增加了此次骑行活动的危险性。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组织者的汤斌应对骑行活动的安全性进行起码的评估,并提醒、告诫和督促参加骑行人员注意安全。事实上,汤斌也的确在微信群中明确提示大家注意安全。但是,考虑到骑行活动所固有的危险性及本次骑行活动所选路线所增加的危险性,作为组织者的汤斌除了进行一般的“注意安全”式的提醒外,至少应提醒和告诫参加骑行者不应饮酒,或者在发现有人饮酒时进行善意的提醒或规劝(而不必制止,也无权制止)。这种提醒或规劝的成本非常低,任何人只要稍尽注意,即可做到。但本案中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汤斌对大家的饮酒行为有任何的提醒和劝告,反而是有大量证据表明汤斌自己也和大家一起饮酒。虽然并无证据表明刘××所发生的单方交通事故与饮酒有关,且当事人之间关于刘××到底是喝了两瓶瓶装啤酒还是四瓶瓶装啤酒存在争议,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刘××在出事后大量失血流失酒精并进行输液稀释酒精的情况下,且在出事后六小时(在此期间酒精也会进行自然代谢)的情况下,检验报告仍然显示刘××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56.4mg/100ml。也就是说,刘××在出事时,体内酒精含量应更高于56.4mg/100ml。在这种情况下,刘××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无疑将大大增加。作为组织者的汤斌只要安排或者建议一两名骑友跟随在刘××附近进行提醒或随时提供帮助,刘××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的几率就会降低,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人在现场以致耽搁了黄金救助时间的情况也就不会存在。并且,这种安排或建议的成本也非常低,只要稍加注意,就可做到,被安排的人也会理解而予以配合。但是,没有证据表明汤斌做出了这样的安排或建议。基于以上分析,本院认为,汤斌作为组织者在此次骑行活动中并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点评

你说了那么一大堆。刘xx是独立行为人也是一位资深骑车人难道他不清楚饮酒其危害性? 这此不是谁扶谁倒霉。如果没有同行的车友, 那就得告当地的公路局和自行车厂家了,什么破路怎么样这么多的坡和弯啊?什么自行车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9 16:57
正常的、有点户外运动常识和户外骑行经验的人都能看出法官判此案全凭主观臆断、标新立异......此判决沉重打击了全民健身运动、拉底了社会道德标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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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9 16: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fgx62056130 发表于 2017-11-29 15:07
二)汤斌等七人是否违反了这一注意义务
庭审中,汤斌等七人主张,即使存在安全保障义务或伙伴救助义务,他 ...

正常的、有点户外运动常识和户外骑行经验的人都能看出法官判此案全凭主观臆断、标新立异......此判决沉重打击了全民健身运动、拉底了社会道德标准......

点评

以后出去好好喝酒~~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9 16:35
得之坦然,失之淡然,顺其自然,争其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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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山乐水 发表于 2017-11-29 16:26
正常的、有点户外运动常识和户外骑行经验的人都能看出法官判此案全凭主观臆断、标新立异......此判决沉重 ...

以后出去好好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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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喝酒,此案判决也无关乎喝酒,按法官的判案逻辑,只要同行,对同行者就有高于一般义务的特别注意义务(中国司法史首创),就必饮一赔偿。你看了脑袋可能转不过弯来,举个粟子,你可能有所领悟:你与同事、朋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30 06:33
不了解情况,别在这里瞎BB,充大尾巴狼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29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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