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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7 14: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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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来自由。有权利形成自己的思想、习惯和价值观。讲到具体小事儿,无论把狗当做亲友,还是把狗视作可打、可杀、可虐的畜生,都是自由。只要这种自由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
任何一个爱狗的人,如果他的狗被别人当做低等畜生随意用鞭炮炸、用棍棒打、甚至捉去涮锅儿,他都会有激烈的反应的。我在官园儿见过挥刀捅、扎、砍七八个城管的人,就因为他的狗被城管套住并痛打。虽然此人后来被更多的城管打倒在地、头破血流,我深深地理解他、同情他也敬佩他。我如同看见一位父亲不顾一切地阻止亲人被他人暴虐。但任何一个人,也可以不喜欢狗和其他动物,这是权力。
但不同的意见,可以正常地交换,不必用激烈刺激的方式去精神攻击。最多心里认为没有交集、不认同不就完了吗?又没有真的去杀狗、去杀您的狗?而且大可不必说了杀狗就有负疚感、必须声明自己的疏忽;更没必要因为京骂一句就必须站出来低头认错。那样的话,这里不是过分火爆了吗?
我是那天参与发帖讨论的人,看见了具体的那几个帖子,所以多啰嗦几句。但我真的希望老庙别往心里去。多少事从来急,只争朝夕。好多事情要去干哪,省些心情去应付我们真实世界中的麻烦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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