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晚,市民在泉城广场悼念遇难自行车手。 记者李鹏飞 摄(资料图)□本报记者 朱文明 实习生 郭吉刚
28日晚,正在烟台住院的伤者小赵和济南的5位遇难者家属,分别接到了烟台市交警的电话通知,事故责任鉴定报告已出来,让他们约一个时间一起去当面领取。据家属转述,报告认定肇事司机李培林负全责,还涉及一些调查证据也将对外发布。
交警电话通知领取鉴定报告
正在烟台毓璜顶医院住院治疗的小赵说,下午5点多,烟台交警四大队的民警打来电话,说事故责任鉴定报告已出来了,让和其他5家的家属联系一下,商量一个时间一起去交警那边拿。
“我的脚做完手术后还不知道是否成功,现在无法外出去拿,哥哥单位有事临时离开,交警那边告诉我可以写一个委托书,委托别人去拿。”小赵说,现在他姐夫正在医院里照顾他,哥哥处理完单位的事情后将和济南的遇难者家属一起赶到烟台,去交警那边拿报告。
记者和济南的遇难者家属取得联系时,他们正在准备去大明湖祭奠亲人。“我们也是下午刚接到的电话,由于刚从烟台回来,什么时候去还没有商量好。”一位家属说。
肇事车辆系贷款购买
28日下午,记者拨通了烟台市交警四大队的电话,接电话的民警称,29日将会对外发布最新的进展。
一位接到电话的家属转述了交警方面的说法,他告诉记者,烟台交警那边对报告的内容说的比较简单,主要就是说肇事司机负全责,还有调查的证据也将对外发布,接受家属以及社会的监督。“估计还要涉及肇事司机的身体情况报告和财产情况。”这位家属说,交警那边说详细的情况到烟台看书面材料。
烟台交警部门提供了一份山东省统计局2011年度有关统计数字标准,作为本次事故的赔偿参照。根据这些数据,如果死者为城市户口,死亡赔偿金是 455840元,丧葬费22007.5元。
记者了解到,肇事凌志车是烟台万华集团退休职工李培林的妻子贷款购买,价格是36.5万元。该车2012年1月6日核发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至2014年1月,车辆未有转移登记记录。车辆投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12.2万元及第三者商业责任险30万元。
经落实,驾驶员李培林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E。1986年1月30日,李培林初次领取两轮摩托车驾照。2003年3月增驾小型汽车驾照。现在驾照有效起始日期为2009年1月30日,有效期6年。
车友大明湖畔放生悼念亡者
28日是烟台“6·22车祸”的第7天,济南兄弟单车的部分车友在大明湖举行放生和放河灯等悼念活动。
晚上7点,在大明湖超然楼对面湖畔,数十位车友自发聚集在一起,围成一圈,对烟台遇难的同伴进行哀悼,并将所带来的鱼放生。放生过后,随着四五十只河灯缓缓徜徉在大明湖上,像点点繁灯照亮了大明湖畔,寄托了车友们对已故同伴的哀思。 “通过放生祈福,算是车友们对同伴的悼念吧。”作为本次活动的发起人之一,“济南兄弟单车俱乐部”的成员林青表示,这次放生活动是车友们自发组织的,不仅济南的车友参加,许多外地的车友听到消息后,也都下班后专门赶了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