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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火腿肠、苏丹红鸭蛋、牛肉膏牛肉、地沟油、毒大米、假阿胶、毒胶囊……这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字眼冲击着公众敏感的神经。在法治建设越来越完善、检验方法越来越先进、监管手段越来越多样的情况下,为什么这些问题没有根绝,反而造假手段更隐匿、性质更恶劣、领域更宽广?而这些年所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大多数首先是由媒体曝光的,据资料显示,全国的调查记者数量不足300人。就是这区区的300人,凭着他们的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心,挖出了许多关系民生的大问题;而我们监管人员的数量比调查记者多的多、我们监管领域比调查记者探访的领域窄的多、但我们监管中查出的问题却比调查记者曝光的问题少的多!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一条,恐怕和个别地方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的工作指导思想有关。 有的地方政府为了片面的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增加地方财政税收,对一些所谓的纳税大户监管宽泛甚至疏于管理,有的企业法人还是地方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这些企业的产品甚至成为免检产品。政府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地方收入这没有错,但不要忘记追逐利润永远是企业的第一要务。监管者和被监管者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永远不要期望企业能自觉做到自律。 政府监管部门是站在社会公众的立场上、为了社会公众利益而监管,我们监管工作服务的大对象是社会公众,这是我们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除此之外,任何背离这个原则的监管指导思想都是错误的。 因此,监管部门要树立“严格监管也是服务”的理念。对企业实行严格的监管,使企业守法诚信的生产经营,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产品质量问题,这对企业是一种更高意义上的服务和爱护,对地方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稳定起到了良性的促进作用,也是对社会公众真正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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