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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15: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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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2、运动员号码布随机编排,赛前由领队领取,竞赛时参赛队员必须将号码布固定于前胸、背后各一块,不得裁减,一经发现,取消成绩。
3、比赛采取集体发车方式。18日上午9:00发男子精英组,9:15发男子普通组,9:30发女子组,9:40发大众健身男子组,9:50发大众健身女子组,10:00发农民组。按号码布顺序排队,每排10人,在起点线后从左至右排成横排一起出发。
4、比赛中有违规及危险骑行动作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5、竞赛路线以外路段禁止选手自行进入,否则按违规处理。
6、组委会视情况在赛道上设置若干服务站。
7、比赛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参赛的选手,应迅速将自行车移离竞赛道路,不得影响他人比赛。
8、参赛者必须服从本次比赛主办方的安排、比赛规则和现场裁判的裁决。比赛中若出现规则中未明确说明的情况,由裁判长仲裁判定。
9、参赛者按要求完成规定赛程,到达比赛终点,领取工作人员发放的名次牌,比赛完成。完成比赛后要速将名次牌和号码布交给各自领队,由领队到裁判处登记成绩。成绩登记工作要在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完成,否则按弃权处理。
10、男子精英组赛程为73.6公里,男子普通组赛程73.6公里,女子组赛程为30公里,大众健身男子组赛程为30公里,大众健身女子组赛程为10公里,农民组赛程为10公里。
11、男子精英组、普通组比赛超过3小时不计算比赛成绩,女子组、大众健身男子组比赛超过2小时不计算比赛成绩,大众健身女子组、农民组比赛超过1小时不计算比赛成绩。
12、本次比赛团体赛和个人赛合并进行,比赛按到达终点先后确定个人名次(对男、女前三名进行计时)。男子精英组、男子普通组、女子组参赛人数都在5人以上的代表队才能报名参加团体赛。将男子精英组、男子普通组、女子组前20名队员的个人成绩计入团队总分,计算方法为: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9分,第三名得18分,依此类推;参加团体赛的代表队中获得前20名的队员的得分相加即为该代表队团体得分;获奖名次按各代表队得分从大到小确定先后排序,遇有2个或以上参赛队分数相等,按他们的得分中大分的分值及数量决定名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子精英组录取前20名,计奖金22500元。
第一名证书、奖金6000元,第二名证书、奖金4000元,第三名证书、奖金3000元,第四名证书、奖金2000元,第五名证书、奖金1000元,第六名证书、奖金900元,第七名证书、奖金800元,第八名证书、奖金700元,第九名证书、奖金600元,第十名证书、奖金500元,第十一至第二十名证书、奖金300元。
2、男子普通组录取前20名,计奖金16900元。
第一名证书、奖金5000元,第二名证书、奖金3000元,第三名证书、奖金2000元,第四名证书、奖金1000元,第五名证书、奖金900元,第六名证书、奖金800元,第七名证书、奖金700元,第八名证书、奖金600元,第九名证书、奖金500,第十名证书、奖金400元,第十一至第二十名证书、奖金200元。
3、女子组录取前20名,计奖金11400元。
第一名证书、奖金3000元,第二名证书、奖金2000元,第三名证书、奖金1000元,第四名证书、奖金900元,第五名证书、奖金800元,第六名证书、奖金700元,第七名证书、奖金600元,第八名证书、奖金500元,第九名证书、奖金400元,第十名证书、奖金300元,第十一至第二十名证书、奖金200元。
4、大众健身男子组录取前20名,计奖金9400元。
第一名证书、奖金2000元,第二名证书、奖金1500元,第三名证书、奖金1000元,第四名证书、奖金800元,第五名证书、奖金600元,第六至第十名证书、奖金300元,第十一至第二十名证书、奖金200元。
5、大众健身女子组录取前10名,计奖金4800元。
第一名证书、奖金1000元,第二名证书、奖金800元,第三名证书、奖金600元,第四名证书、奖金500元,第五名证书、奖金400元,第六至第十名证书、奖金300元。
6、农民组录取前10名,计奖金4300元。
第一名证书、奖金1000元,第二名证书、奖金800元,第三名证书、奖金600元,第四名证书、奖金500元,第五名证书、奖金400元,第六至第十名证书、奖金300元。
7、团体赛录取前3名,计奖金6000元。
第一名证书、奖金3000元,第二名证书、奖金2000元,第三名证书、奖金1000元。
如参加各组比赛的实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报名人数,赛事组委会可以适当调整录取名次。
十、其它:
(一)主办方不负担交通费用。
( 二)组委会将根据比赛前一周气象台发布的一周天气预报,确定赛事当天是否举行比赛,若遇不良天气情况,组委会将提前发出赛事延期通知;如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比赛不能举行,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进行。
(三)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比赛规定的解释权和裁决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程进行相应更改。
(四)比赛车辆在比赛过程中因意外导致车辆损坏的由队员自行负责。
(五)活动当天开、闭幕式由枝江市人民政府领导主持,届时湖北省体育局、宜昌市体育局等单位有关领导将出席。
十一、到达方式
(一)到达枝江城区方式:
1、火车:
宜昌火车东站—枝江市城区(可乘动车到枝江北站或在宜昌长途汽车站、海通车站乘汽车至枝江长途客运站),全程55公里。
枝江北站—枝江市城区,全程7公里,可乘8、9路公汽(8路公汽可到枝江城区;9路公汽可直达长途车站、飞鹰码头)。
2、飞机:三峡机场下机,到宜昌城区(宜昌长途汽车站、海通车站)乘汽车到枝江,全程高速。
十四、技术官员、裁判员由湖北省体育局选派,其余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湖北省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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