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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6香山越野
- 发 起 人:发动机
- 活动时间: 2009年1月17日
- 活动强度: 休闲
- 适合车型:开心网所有汽车
- 人数限制:不超过人类总数
- 是否住宿: 否
- 是否聚餐: 是
- 携带物品:身份证、人民币
【集合时间与地点】
【参加人员】
- 总 领 队: 发动机
- 总 收 队:
- 分 领 队:
- 确诊人员:发动机 鬼太阳 狂暴XC
- 疑似人员:
- 首次参加:
【回贴格式】
- 是否参加活动:确诊或疑似
- 是否愿意当分领队:是或否
- 联系电话:
- 论坛ID:例如“豪客”,如果是回贴人自己参加活动,则可忽略此选项
- 是否第一次骑行:是或否,此项可选,不过建议新人填写该项,以便领队更好地作出安排
- 是否已满18周岁:是或否,对于已成年的,可不填此项。未成年人一定要写清楚
- 在哪个地点集合:如果只有一个集合地点,则可不填
【免责声明】
1、本次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
2、领队是指本次活动的总领队、分领队和总收队,发起人是指本活动的发贴人;
3、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
4、领队和发起人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上和道德上的责任;
5、骑行活动中所有队员要听从领队和发起人的指挥,发生争议现象,由领队和发起人集体商议解决;
6、对于不服从安排、不同意劝退的人员,领队和活动发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成年人附加免责声明】
1、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必须由监护人陪同,或具有由监护人签字的书面免责声明,否则不能参加活动;
2、对于参加活动但又存在隐瞒真实年龄、提供虚假监护人或者伪造监护人签字等欺骗行为的未成年人,领队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道德上的责任;
3、原则上未成年人不能在论坛发起活动,不能成为总领队、分领队以及总收队;
4、如果未成年人发起活动,请在发起贴子中的“发起人”一项中醒目地注明“未满18周岁”。如违反本规定,将删除贴子,并保留论坛内部进一步惩罚的权利;
5、请车友谨慎参加由未成年人发起的活动,并请自己承担风险;
6、对于未成年人在论坛内组织的活动,论坛不承担与此相关或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上和道德上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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